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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1: 失業家庭學童受養需要哪些證明文件?
A11: 需要齊備的文件有(1)戶口名簿影本(2)受養學童為單親家庭則附監護權證明影本(3)有效之勞工保險失業給付證明影本或特殊狀況證明(4)學童學生證影本加蓋校方證明章,並填妥學童受養申請表。一併裝入信封,掛號郵寄回本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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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2: 如果無法取得失業證明文件,是否可以提出申請?
A12: 原則上不行。不過如果情況特殊,例如父母一方有失業給付證明、一方無工作能力;或雙親因災害傷亡,家裡頓失經濟來源等,都可提出申請。但是因為需要救助的人很多,而協會勸募的金額有限,所以申請人是否能獲得補助將由審查委員會做最後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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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3: 如果受養半年期滿,還可不可以再申請?
A13: 認養半年期滿後,若學童的家庭狀況還未改善,可以再重新申請,原則上,我們是以申請時候學童家庭狀況最悲苦、最急需幫助之學童優先認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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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4: 這次活動的時間到甚麼時候截止?
A14: 「認養失業家庭學童運動」是本會長期舉辦的公益活動,是一項公益志業,每一階段完成認養人數將公告後再進行下一批認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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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5: 如果這次認養活動勸募金額不理想,如何能幫助這麼多需要幫助的受養學童?
A15: 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協會是個民間團體,發起公益活動是為了幫助這些失業家庭。不管募集到多少金額,我們都會將勸募到的總金額,如數用來幫助失業家庭學童,能幫多少人就幫多少人。畢竟這次活動是一項公益志業,由本協會發起;拋磚引玉,能引起社會大眾的重視,這也達到了本協會訴求的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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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6: 目前有許多單位投入弱勢家庭學童的救助工作,這個活動會不會疊床架屋,造成愛心過剩,資源浪費?
A16: 其實現在失業問題嚴重,失業救濟資源卻有限;以本次活動來說,十二萬失業家庭學童,我們協會也只能幫助到十分之一。我們很希望其他的失業家庭,也能從適當的管道獲得支援。以國家政策及預算而言,是沒有辦法照顧到每一個家庭,一定要加上民間的力量才夠,而這類公益救助活動,是越多越好,畢竟愛心是永遠不嫌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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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7: 有些協會的成立是為了企業界避稅,貴協會是否也有這樣的功能?
A17: 我們相信企業界認養失業家庭學童是出於一份愛心,而本協會是個公益性社團,也是以服務民眾為職志,因此避稅的問題應該不存在,只是為了讓每一筆捐款都清清楚楚的,不論金額,我們都將開立收據給愛心認養人。至於稅的問題,應該回歸到法律層面去探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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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8: 協會對於捐款的運用是否會公開帳目?
A18: 當然,協會接受捐款是取之於社會、用之於社會。以這次勸募活動而言,絕對是專款專用,而且帳目經會計師簽證後,會公佈於本會網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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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9: 請問如何申請政府的勞工失業救助?
A19:失業給付申請資格:
1.年滿十五歲以上,六十歲以下,受僱之本國籍勞工被保險人。
2.非自願性離職
3.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三年內,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。
4.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,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經就業諮詢後,十四日內仍無法推介就 業或安排職業訓練者。
非自願性失業之定義:
1.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、遷廠、休業、解散、破產宣告離職者。
2.因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、第十三條但書、第十四條及第二十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離職者。
3.被保險人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,逾一個月未能就業,且離職前一年內,契約期間合計滿六個月以上者。
給付標準:
以離職退保前六個月平均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按月發給。
最長發給六個月。領滿六個月失業給付者,就業保險年資即重行起算。(不影響勞工保險年資)
辦理方式:親自至可辦理失業給付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致洽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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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20: 請問如何申請政府提供的失業勞工創業貸款?
A20: 一樣可就近到各地就業服務處申請,須領有勞保失業給付,並提出創業企畫書。